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8月通过验收。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专业兴校、人才强校、勤俭持校、廉洁奉校的治校方略,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办学的体制和机制,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的青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符合行业从业要求的考生进入我院学习,我院部分专业计划单独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语种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50 | 7500 |
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校企合作)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200 | 7000 |
3 | 航空服务(校企合作)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30 | 5000 |
普通高中 | 英语 | 文科 | 50 |
4 | 应用英语(校企合作)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10 | 6500 |
普通高中 | 英语 | 文科 | 10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20 | 6800 |
普通高中 | 英语 | 文科 | 30 |
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普通高中 | 英语 | 理科 | 20 | 4500 |
普通高中 | 英语 | 文科 | 30 |
合计 | 450 |
二、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详见单招专栏里的《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介绍》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5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高中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鉴于城市轨道运营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两个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
(1)、身高:男生4325px以上,女生4050px以上;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容貌端正,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4.航空服务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1)、身高要求:男生172-4600px;女生162-4350px;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Ε表上)不低于4.8;
(3)、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4)、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5)、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
(6)、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及慢性病史,双腿无残疾,无明显内外八字。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3月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zsbgs.jljy.edu.cn/
4.信息录入流程
第一步:登录
输入身份证号、考生号、姓名,进入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第二步:信息录入
(1)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十四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社会青年)、毕业类别(高中)、报考科类(文史、理工)、外语语种、考生生源地、毕业学校等项;
(2)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志愿信息。
①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
②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项选择“是”或“否”
(3)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通讯联系方式信息。
第三步:提交完成
所有信息输入结束,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第四步:现场确认是缴纳报名费200元。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2015年3月10—3月11日
2.工作流程:
(1)学校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以及报名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资审合格和报名费已缴纳者,方可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2)资审合格考生名单于3月11 日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三)考生到校确认报考信息、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1.确认时间:2015年3月19日、20日
2.确认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3.工作流程:
(1)资审合格考生须本人亲自到校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人替代;
(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确认表、缴费凭条领取《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5)考生查验考场时间:2015年3月20下午14::00
五、命题及考试
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一)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150分钟
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15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
(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测试方式: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5个考评组,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院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面试总分300分。
(1)面试主要内容包括: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动手操作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才艺及特长等。
(2)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竞赛或表演前三等奖的文艺、体育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复试,综合素质测试有适当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能超过满分50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5年3月21日 | 9:00--11:30 |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笔试) |
2015年3月22日 | 8:30--16:3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四)评卷工作
2015年3月21日—28日,采取集中阅卷、封闭式管理方式。评卷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封闭评卷。
(五)网上公布考生成绩
1.公布时间: 2015年3月30日
2.在阅卷、评分、统计分数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招生办、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共同监督下,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及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考生可通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平行的第二志愿采取“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遵循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从前到后检索,经检索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科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期且符合录取该专业录取条件的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2015年4月2日
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招生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三)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5.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学校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院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坚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费、住宿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十一、此方案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邮政编码:130012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975999 85510416
学院纪委电话:0431-85541009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gs.jljtx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