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原则:
一、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招生办提供的分数线情况,在不超过120%的前提下,确定本校的调档比例。
三、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意调剂的,调剂专业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五、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