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在线咨询

电话:0431-85541071 丨 0431-84975999

招生动态

+The office of self

2017级新生入学需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8-15 浏览次数:

 

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报到(2017年9月9日),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时间不超过一周,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431-85541071   联系人:李老师

二、报到当天学校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设有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为9月9日7:30—18:00。

三、档案转接:少数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会将学生档案寄往学校,邮寄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张静老师收,邮编:130012,电话:0431-85541038.大多数省(市)要求学生本人自带。自带档案的学生在自带过程中应注意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务必在新生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档案中应包括材料:(1)高考报名材料: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成绩单、高考体检表等相关报考材料;(2)高中毕业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高中学籍表/卡、高中体检表等相关材料;(3)个人入党、入团材料等。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县级招办提取自己的档案。

四、新生要将录取通知书用A4纸复印2份,并将本人血型及身高写在复印件的左下角;录取通知书存根不能自行撕下,报到时由学校留存。

五、长春市生源户籍不需迁移户口,外地生源户口迁移自愿,其中:

省外考生:1.户籍迁移地址: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和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各项目不能涂改。

3.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省市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当地公安局户口专用章、户口内勤专用章、非农业人口或农业人口专用章(派出所打字证明也可)、骑缝章及“以下空白章”。

吉林省内考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请于报到时携带家庭户口本办理。联系电话:85541111 

六、所有新生均要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备用,打算入校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准备2份盖章的普查表原件,1份上交学院,1份自行保留用于贷款办理,表内“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退休金、经营性收入;“家庭欠债”不包括车贷、房贷等消费性贷款。新生必须如实填写,盖章有效,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核查,严禁涂改和弄虚作假。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需先在考入学院报到,上交普查表并申请走绿色通道,然后执学院盖章的“绿色通道”资助申请表,去现场“绿色通道”处进行报到,办理缓交学费或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八、党组织关系调转至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5541127 联系人:闫老师。

团组织关系调转至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团委。联系电话: 85541017联系人:卜老师。

九、学生入学后入住学生公寓,公寓内设有壁橱,学生只需携带随身衣物、日常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具。购买床上用品: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化管理。学校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质量监督局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床上用品的供货厂家和价格。每套床上用品包括:被子210×146、褥子190×86、荞麦皮枕芯58×36、枕套65×45各1件,床单210×110、被罩220×150、枕巾75×50各2件(以上单位均为厘米),价格:219元/套。以上物品可在报到现场购买,也可以自带,但规格、质量须符合上述标准。如有身高超过192厘米的学生,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致电学生处公寓服务中心(0431-85541101)进行登记,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床位调整。

十、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长春南站沿新电台街南行一公里即是。乘车路线:在长春火车站、长春高速客运站乘轻轨3号线到湖光路交通学院站下车;或乘267路、153路公共汽车,到交通学院站下车。

十一、新生入学时领取校园卡,功能有:食堂用餐、图书馆借书、寝室上网缴费、卫生所诊费等。领取校园卡时需现场预存款100元,以便学生入学后使用。如校园卡丢失,请及时至圈存机自助挂失,并到网络技术中心补办。另外此校园卡后期会打印卡面,作为准考证使用,请同学们一定妥善保管,避免卡面划伤。

联系电话:85541057   联系人:宋老师  

   

 2017级新生交费说明

一、费用明细:2017级新生入学时,交费分为统一批扣项和待交项。

统一批扣项由学校计财处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批扣收缴,交费项目有1、学费(按录取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c.jljtxy.com/招生章程中查询);2、住宿费(先按500元/学年收取,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标准进行补退);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40元/年)。

待交项以学生自愿为主,由相应供货厂家以现金形式现场收取,交费项目有1、学生床上用品费用(219元/套);2、路政服(学生校服)费用(230元/套);3、军训服费用(69元/套);4、书费(以实际购书价格为准。以上供货厂家在校销售资格均通过学校招标获得)。

二、交费方式: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统一批扣。

三、批扣需知:

1、与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放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是考生本人的实名账户,除正常的银行帐户功能外,学生在校期间须使用其帐户交费、校园卡消费转帐和领取补助、退费等。

学生每学年开学前向其帐户内预存款,学校委托银行批量扣除所需费用(不收手续费),帐户内剩余金额可作为学生的生活费自行使用。学生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或ATM机查询帐户信息。

2、为保证存款安全,使用前请携带身份证,到任意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更改密码,更改密码不影响扣费。初始密码:储蓄卡为卡号的后六位。

3、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如贷款金额不足时,仍需将贷款金额与应缴学费的差额存入邮储账户。

4、邮储银行的收费标准可到银行网点或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网查询。长春地区(含外五县)存取款不收手续费;其他异地存款可采用网上转帐或帐户对帐户转帐方式手续费较低(即学生家人可在异地开设一个邮储帐户向此帐户转款)。

四、注意事项:

1、请在2017年9月5日前存入当年费用,学校在学生报到前批扣并打印收据。学生报到时首先到所在学院,领取已经批扣的收据。妥善保管好收据,毕业时备查,丢失不补。

2为防止因银行扣除手续费后存款不足,学院无法批扣,请足额存款。

3、实际未发生,需要退回的费用,入学后办理相关退费手续,10月初在结算中心登记后,统一退回邮储卡内。

4丢失邮政储蓄卡,本人持身份证到任意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挂失补办原邮政储蓄卡(不能重新开户)即可。

5没有领到邮政储蓄卡的学生,可在报到现场交费不报到的学生不要使用此卡,否则扣款后果自负。

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95580       邮政储蓄银行办公时间:8:30至16:30。

新生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辉南街支行 

地址:西南湖大路6399号(与辉南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85946683                          学校财务处结算中心:综合实训楼424室   联系电话:0431-85541129 0431-85541170           

联系人:陈老师。